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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环境信息公布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2、单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区。

3、法人代表:张宾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VOCs。

2、排放方式:废水经处理后排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空。

3、环境违法情况:我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4、环保投资及运行情况:我公司生产废气处理采用的是水洗+碱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收的方式处理,排放满足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经20米排气筒排空;废水经厌氧+好氧+UASB膜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整个厂区环保投资800余万元,目前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5、固废处置情况:我公司与黄骅新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冀环威立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对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

三、应急响应情况
       我公司于2017年8月份编写了《重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在沧州市环保局备案,我公司自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四、自行监测情况
       我公司污水排口安装了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实时对外排污水进行检测,通过监测,COD平均含量为80mg/L,氨氮平均含量10mg/L,所有检测结果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2017年8月我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区两个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验收监测,监测结果为一车间排口VOCs:42.68 mg/m3,甲醇:11 mg/m3,甲醛未检出;污水站废气排口VOCs:40.29 mg/m3,排放满足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五、排污费缴纳情况
       我公司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2017年缴纳污水排放费用共计37908元。

六、培训情况
       公司年初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应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及法规等方面培训并进行相应考核。

七、其它环境信息
       2018年我公司计划投入400余万元,对现有一车间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升级,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为改善周边大气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